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起步早,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各国己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并在该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中国自1949年建国后才逐步开始城市化进程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观念自1992年才明确提出。尽管2019年我国己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治理,但还未形成体系,管理相对混乱。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与教训,发挥后发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C1)国外垃圾回收管理经验
美国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国家,其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管理己形成系统的产业,并完全依靠商业模式运行。其中,最典型的两类模式为“再生银行”和“互联网+云技术”。在“零废弃”概念提出后,美国就积极探索出了全生命周期的“再生银行”管理模式,该模式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的典型成功案例。该模式的运行方式为“再生银行”在政府资金支持下,以现金或购物券等激励措施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通过连带消费在为商家提供利润的同时赚取抽成,并将分类后的垃圾出售给环保公司赚取差价,致力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利益生态系统。该模式首次在费城试点就大获成功,城市垃圾回收率显著提升,由25%增长至75%,而且政府补贴显著下降,由试点前的4000万美元降低至1200万美元。截至目前,美国“再生银行”的业务己经扩展到纽约、新泽西等6个州的70多个地区,甚至在英国也有业务往来。互联网时代到来后,美国推陈出新,又探索出了“互联网+云技术”的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模式,其典型应用企业为卢比肯环球公司。该公司通过构建生活废弃物管理信息平台,为有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寻找市场机会,匹配合适的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有效搭建起了居民用户、回收企业和物流企业间的沟通桥梁。通过该模式,卢比肯环球公司不仅能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提供稳定的货源,而且有力拉动了第三方物流产业的技术升级,并通过大数据进行用户画像描写,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客户关系。
德国以严谨著称,其在垃圾分类治理过程中构建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以绿点公司为核心的二元回收系统[f}l。截止目前,就环境保护问题,除去欧盟己有的400多部法律外,德国还有80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1972年,德国颁布了第一部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废弃物处理法》,强调从末端入手对垃圾治理进行管理。1986年,德国修订了《废弃物避免及处理法》,从末端治理转为前端,引入了垃圾分类的概念1991年,德国颁布了《废弃物分类包装条例》,诞生了“垃圾经济”的概念,强调“生产者责任制”,要求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其产品包装,强调物尽其用,充分挖掘废弃包装的潜在价值。1996年,德国建立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奠定“污染者付费”基调,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对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2000年,德国颁布了《可再生资源法》从政府角度大力支持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发展,并给予政策福利和财政补贴,鼓励其为国家垃圾回收不断做出贡献。2001年,德国出台法规,要求2015年后进行填埋的垃圾必须经过处理,总有机碳小于5%才可进行填埋操作。2012年,德国对《废物管理法案》进行了修正,对原有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宣布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工作将于2015年推行 2016年,德国实施垃圾家电回收方案,要求卖家对电器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与此同时,为保证这些法律法规充分落地,德国不仅在立法时给出了具体的执行流程、执行标准、监管方式和奖惩措施,同时还成立了专「1负责城市执法的城市警察队伍。目前,德国每年仅通过垃圾资源化创造的产值就高达410亿欧,垃圾分类回收己成为德国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立足本土国情,发展出了独具特色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经验。日本因为地少人多,资源匾乏,不同于美国的粗放式管理,日本的垃圾分类回收更偏向于精细化并产生了垃圾分类源头的“无限分类模式”。据统计,日本垃圾在可燃垃圾、不可然垃圾、资源垃圾和大型垃圾四大类别下还设置了6-60个小类。此外,日本各市、县、田丁还因地制宜,对该分类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与补充,个别地区甚至实现了“零垃圾”蓝图。以享有‘旧本零垃圾小镇”美誉的上胜叮为例,其垃圾分类多达13种45类,同时还有着严格的垃圾倾倒时间和规则。依靠垃圾分类,上胜叮不仅成为自然风光的旅游胜地,更成为著名的鲜花出口地。依靠该分类模式,21世纪初日本国内的垃圾减量化比率就己超过95%,垃圾直接填埋率不足1%。除了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外,日本还十分注重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园到大学,日本都会开设专门的垃圾分类课程,并定期邀请专家到校为学生进行垃圾分类讲座,力求将垃圾分类的意识培养成日本每一位公民的习惯。经过数十年如一日的理念灌输,日本几乎人人都养成了珍惜资源的习惯,即使是丧失正常使用价值的垃圾也会被妥善安置。
}2)我国垃圾回收现状
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相反,我国走的是“逆城市化”道路,以城市化驱动工业化,整体进入工业化成熟期较晚。因此,我国目前在垃圾分类回收治理方面,无论是政策、技术、体系,还是国民意识等发展都不完备,与西方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垃圾分类管理法律尚不完善。以垃圾收费法规为例,“生产者付费”这一理念未得到贯彻实施,差异化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未被落实,因此未能对城市居民的垃圾产生和投放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第二,我国垃圾末端处理技术尚不成熟。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城市垃圾含水量较高,厨余垃圾占比大,而垃圾末端治理的燃烧发电和生物堆肥等技术未能满足现有发展需要,引发末端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第三,我国垃圾回收资源化体系不健全。该行业企业同质化严重,一方面是回收类别单一,多集于废纸等高价值回收物,导致大量低价值回收物未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是运营模式相似,行业竞争压力大;
第四,我国垃圾回收管理体系较为混乱。基于垃圾的四分类原则,城市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即再生资源分属于商务部管理,厨余垃圾分属于环卫局管理,有害垃圾分属于环保局管理,而其他垃圾分属住建部管理,部门间各自为政,信息沟通不畅,没有形成有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因此政府监管力度欠缺;
第五,我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尚不到位。因为垃圾分类回收涉及到经济、时间和心力等成本,如果不能匹配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以及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仅仅依靠居民的自觉行为很难实现垃圾前端收集的有效分类,而且将该行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过程很难一赋而就,必须依靠一代代人的接续努力。
因此,在垃圾分类回收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借鉴发达国家优秀的管理经验,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分类回收模式,高度重视下一代人的垃圾分类回收教育,为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储备有生力量。